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8-04-11

1.副院长是学院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是院长的助手,按照各自分工,分别负责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

2.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全院开展科研工作,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组织科研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教师科研立项,督促检査科研进度和质量;

3.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科研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

4.对研究成果鉴定和科研课题立项、评奖进行初步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讨论;

5.做好学院科研课题管理、科研成果汇总、教师科研分数计算、教师科研情况督促与检査等日常管理工作;

6. 做好分管的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定期检查,预防为主,落实安全责任制,创建平安学院;

7.做好实验教学、成人教学等分管的其他工作;

8.完成院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