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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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日期:2026-03-12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41号令,《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化学化工学院分别于2026年3月9日和3月11日组织通过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15名同学进行笔试和面试。依据考核综合成绩,并经过学院审核,以下13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同意转入2025级化学及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班级。详细信息如附件所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馈。特此公示。

联系人:肖璐老师,联系电话:433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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