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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日期:2026-09-23阅读次数:次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及《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规范接收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在接收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特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应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相关重大事项,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应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客观独立打分,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材料审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含组长),成员应由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三)面试专家组

面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学院应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含组长),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导师组成。另设助理1人,负责记录整个面试过程。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面试考核。

(四)科目命题小组

学院应按科目成立科目命题小组,并对命题小组成员进行命题工作相关的纪律培训,与命题小组成员签订《命题教师工作责任书》。

二、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三、复试方式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采取线下的方式。

四、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本科在读期间无纪律处分。

五、申请材料

校内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经准备相关材料,无需再次提交。

校外的推免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新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

3.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外语四、六级成绩单、MHK成绩单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4.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的电子版扫描件。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

由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实施。专家须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审核的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面试

由面试专家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专家组现场独立评分。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各学院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登记表及成绩汇总表等相关材料须交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面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至少保留5年。

(5)各学院在面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研究决定。

(6)面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学院面试专家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面试。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

(1)材料审核成绩计算方式: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GPA×(100/5)]×80%(权重)+综合加分项得分(满分100分)×20%(权重)。

(2)面试成绩计算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权重)+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80%(权重)。

七、公示与监督

面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推免生专业面试成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业、总成绩等。

学院官网网址:(https://chem.xjnu.edu.cn/)

推免接收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为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免接收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咨询电话:0991-4332091

监督电话:0991-4332414

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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