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41号令,《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化学化工学院于2025年3月11日组织通过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26名同学进行笔试和面试。依据考核综合成绩,并经过学院审核,以下22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同意转入2024级化学及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班级。详细信息如附件所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馈。特此公示。
联系人:肖璐老师,联系电话:4332091。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12日
化学化工学院本科转专业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