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推选 2023 年“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9

为做好2024届推免研究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学生推荐名额,拟选聘3 “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24届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名额

化学化工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拟推荐3名人选,最终以考核结果为准。

三、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不信仰宗教,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含选修课) 不得有重修(补考)课程。

4.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以上。双语序列班级推免生外语成绩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5分以上();同时,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成绩须达到四级以上()或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5.推荐人员应为入党申请人及以上身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服务与待遇

1.优秀应届本科学生干部留校担任辅导员推免生实行四年一贯制,即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年期满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需兼职从事相关工作。

2.推免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期间,与其他辅导员一样享有学习、培训的机会,评奖评优的机会。

3.已确定推免资格者,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反校纪校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与当年毕业本科生一同就业。

五、选聘工作组织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1+3”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学生工作负责人等成员担任,负责开展学院层面的推荐工作。

()选聘程序

1.学生报名、学院确定推荐人选

2.相关材料

(1)学业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

(2)等级证书(英语、汉语、 GRETOEFO 成绩证明) 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院汇总并填写《新疆师范大学 2024 年应届优秀本科生推免汇总表》

注:其中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由教学秘书签字盖章。

3.报送流程

符合条件学生的纸质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于9191300前报送至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马杰老师处,联系方式18129394629

4.资格审核及考核

学院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5.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化学化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学生处研究确定。


                                  新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 9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