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4-11

   1.专业名称:化学专业代码: 070251

2.专业概述

    化学是研究物质的性质、组成、结构、变化和应用的科学。化学是重要的基础科学之一,在与物理学、生物学、环境学、材料学等学科的相互渗透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推动了其他学科和技术的发展。

化学专业是新疆师范大学开设最早的本科专业之一,以师范教育为基础,在注重课堂教学、理论知识传授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同时,更加重视学生实验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3.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化学基本知识、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验技能、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学化学教学师资以及与化学和化学教育相关的应用和研究型人才。

4.培养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觉悟和健康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专业以外的人文学科、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及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修养。

3)系统掌握化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宽厚的科学文化修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了解化学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4)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熟悉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理论,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化学教学,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从事化学教学的基本技能。

5)掌握一门外国语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6)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学制、学分与学位

学制4年,在校学习年限4-6年。实行学分制,要求修满150学分。修习合格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6.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别


学时数

学分数

占课内总学分比例

占毕业学分比例

通识教育

必修课

870

53

41.09%

35.33%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课

342

19

14.73%

12.67%

学科基础课

必修课

560

26

20.15%

17.33%

专业核心课

必修课

666

29

22.48%

19.33%

专业选修课

选修课

72

2

1.55%

1.33%

课内学时合计(含实验课学时)

2490

129

  

86.00%

综合实践课

  

15

  

10.00%

实践创新

  

6

  

4.00%

实验课时

628

17

  

11.00%

实验+实践+创新

  

38

  

25.33%

专业课程(除去通识课程)实验+实践+创新环节学分占专业课程(除去通识课程)总学分比例为32%

7.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表)

专业教学计划表(见附件)

8.副修第二学位专业课程说明

修读化学第二专业课程证书,须修读本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54学分,教师教育课程必修19学分,还需修读本专业选修课程2分。合计7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