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名称:化学专业代码: 070251
2.专业概述
化学是研究物质的性质、组成、结构、变化和应用的科学。化学是重要的基础科学之一,在与物理学、生物学、环境学、材料学等学科的相互渗透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推动了其他学科和技术的发展。
化学专业是新疆师范大学开设最早的本科专业之一,以师范教育为基础,在注重课堂教学、理论知识传授和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同时,更加重视学生实验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3.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化学基本知识、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验技能、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学化学教学师资、以及与化学和化学教育相关的应用和研究型人才。
4.培养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觉悟和健康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专业以外的人文学科、社会学科、自然学科及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修养。
3)系统掌握化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宽厚的科学文化修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了解化学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4)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熟悉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理论,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化学教学,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从事化学教学的基本技能。
5)掌握一门外国语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6)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学制、学分与学位
学制4年,在校学习年限4-6年。实行学分制,要求修满150学分。修习合格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6.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别 |
| 学时数 | 学分数 | 占课内总学分比例 | 占毕业学分比例 |
通识教育 | 必修课 | 870 | 53 | 41.09% | 35.33%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修课 | 342 | 19 | 14.73% | 12.67%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课 | 560 | 26 | 20.15% | 17.33% |
专业核心课 | 必修课 | 666 | 29 | 22.48% | 19.33% |
专业选修课 | 选修课 | 72 | 2 | 1.55% | 1.33% |
课内学时合计(含实验课学时) | 2490 | 129 | | 86.00% |
综合实践课 | | 15 | | 10.00% |
实践创新 | | 6 | | 4.00% |
实验课时 | 628 | 17 | | 11.00% |
实验+实践+创新 | | 38 | | 25.33% |
专业课程(除去通识课程)实验+实践+创新环节学分占专业课程(除去通识课程)总学分比例为32%。
7.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表)
专业教学计划表(见附件)
8.副修第二学位专业课程说明
修读化学第二专业课程证书,须修读本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54学分,教师教育课程必修19学分,还需修读本专业选修课程2分。合计75学分。